一、受理范围
1、 对党组织、党员及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2、 依法应由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不属于受理范围说明
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投诉请求,要求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有关问题,对有关业务工作的批评和建议,以及其他应由业务主管部门受理的信访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三、受理方式
1、受理方式:来信、来电、来访或网络举报。
2、联系方式:
电话:021-38223140
电子邮件:shdjxyjw@sdju.edu.cn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水华路300号行政楼501室
邮政编码:20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