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干部党风廉政谈话工作制度

作者:2024/02/22 06:55

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上海电机学院委员会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谈话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有效化,推动中层以上干部主动运用谈话,履行“一岗双责”,营造分管领域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注重预防的工作理念,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二、工作目标

经常性开展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主动约谈,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消除与谈话对象之间的隔阂,起到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作用。

三、基本原则

1.主题明确原则。以党风廉政建设贯穿谈话始终,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交心;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

2.防微杜渐原则。立足教育,着眼预防,从小事小节入手,开展谈话,引导谈话对象积极预防和及时整改,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止在萌芽状态。

3.以人为本原则。谈话体现人文关怀,以平等心态与谈话对象进行交流,既要严格监督和要求,又要真诚关心和爱护,及时掌握谈话对象的思想动态,引导谈话对象时刻保持清正廉洁。

4.注重实效原则。在谈话前,要尽可能全面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四、谈话范围

中层以上干部应和分管领域的干部群众开展广泛谈话并接受干部群众的约谈。

五、谈话内容

1.增强理想信念教育:重点谈政治责任、谈理想信念,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级有关重要会议精神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重点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落实“一岗双责”职责、落实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谈本单位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对党员干部及师生意识形态工作教育情况。

4.落实各项纪律规定:重点谈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守六大纪律,特别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等。

5.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重点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杜绝“四风”及其隐形变异等。

6.强化干部日常了解:加强对干部日常情况,尤其是八小时以外情况的了解,重点谈生活、家庭、业余活动和爱好等方面情况。

六、工作要求

制定谈话工作安排,做好谈话详情记录,注重解决问题,体现组织关心,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应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把谈话和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结合起来,督促分管领域干部群众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成效。

七、其他

(一)本制度由纪监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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